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CLSSEP)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实际工作需要,为了促进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业务培训,提高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管理水平和职业能力,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用人制度改革,由(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教育司、教育培训中心与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共同推出并组织实施的岗位资格证书。
一、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法
参加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的考生,到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教育部门或助学基地报名(报名时须预订学习媒体并缴纳相关费用),由各市劳动保障局或助学基地汇总后报省助学办,由省助学办向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办理集体报名手续。报名时,考生需填写《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报名登记表》。首次报名者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其他报名者需提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2)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上半年的报名时间为3月份,考试时间为5月中旬,为期一天半。5月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科目及代码分别为:《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3314)、《养老保险》(3316)、《工伤保险》(3319)。
下半年的报名时间为9月份,考试时间为11月中旬,为期一天半。11月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科目及代码分别为:《劳动关系》(3315)、《失业保险》(3317)、《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12325)。
注:各地的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略有调动,如要报考见当地考试服务中心公告。
3)考试费用
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课程考试费,按照原劳动保障部统一规定执行:130元/人/科/次。教材费总价112元(外地报考者需邮寄教材的,另收教材费20%的邮寄费)。助学费每人每科次7元。
4)相关要求及规定
1.原则上新从事劳动保障业务工作的人员和现年龄在40周岁以下人员,要求在三年内通过学习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
2.现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未达到大学专科学历的人员,要求在三年内完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大专学历教育;
3.现年龄在42周岁以下、未达到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要求在三年内完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本科学历教育。
4.将参加"双证书"学习与干部的培训、使用、晋升及年终考核结合起来,对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任用。
二、考试介绍
获得LSSEP证书者应具备劳动和社会保障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够适应新形势下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要求,具备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协调和沟通能力,基本调研能力。可以从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企业相关部门及其中介机构的相关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教育司、教育培训中心和教育部自考办共同审核、签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负责发放。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当地助学基地领取证书。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劳动保障领域发生了很大变化,劳动保障工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着力点,在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深化改革和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支撑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已从1998年的10万人发展到约50万人,针对当前劳动保障干部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和新形势、新发展的需要,如何提高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自身业务能力,改善知识结构显得尤为紧迫。为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教育司、教育培训中心与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共同合作启动了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及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自学考试学历证书项目(简称"双证书"项目)。
"双证书"项目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实际工作需要,旨在培养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高级应用性、实用性人才。项目实质是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系统的平台上,引入、移植劳动保障业务培训内容,其特点是"一种考试形式、两种证书收获"。 该项目在全国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并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和社会保障专科、独立本科段专业。课程考试合格,发给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课程单科合格证书。参加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全部课程考试合格,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人事教育司和教育培训中心共同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证书由全国考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教育司和教育培训中心共同验印);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合格(包括笔试与实践性环节考核),思想品德符合要求,准予毕业,可获得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