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位于上海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法、文、理、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研究型重点大学,位列国家"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一、学校介绍
上海财经大学源于1917年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创办的商科,著名社会活动家、爱国民主人士杨杏佛任商科主任。1921年,随着以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为基础建设国立东南大学计划的实施,商科扩充改组并迁址上海,成立国立东南大学分设上海商科大学,这是中国教育史上最早的商科大学,著名教育家郭秉文任校长,著名经济学家马寅初任教务主任。
1932年独立建校,定名为国立上海商学院,时为国内唯一的国立商科类本科高校。1950年,学校更名为上海财政经济学院。著名经济学家孙冶方和姚耐先后任院长。1985年,学校更名为上海财经大学。2000年,学校由财政部划归教育部领导。2012年,教育部、财政部、上海市政府签署共建上海财经大学协议。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序列,翻开了向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目标奋进的新篇章。
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创业和努力奋斗,上海财经大学已成为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法、文、理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重点大学。
二、本科生教育
上海财经大学本科人才培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复合型、外向型、创新型"为人才培养规格,促进学生"素质、知识、能力、体格"全面发展,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和民族精神,富有创造力、决断力及组织力的卓越财经人才。
学校现有38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等学科门类的16个一级学科。学校坚持内涵式发展道路,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主动对接国家与社会需求,勇于用国际标准、世界水平来衡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本科生规模总体保持稳定。
学校积极探索以"立体课程、多元路径、个性体验"为特征的卓越人才培养模式,给予学生更多选择空间和学习自主权;强化通识教育,培养学生掌握扎实的专业基础,并具备人文素养、社会责任和科学精神;依托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加强专业和课程资源建设;不断拓宽国际化办学渠道,大规模引进海外高水平师资,寻求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实质性交流合作。
学校通过强化通识教育课程、增加学生选课转专业自由、扩宽招生口径、加强实践育人、构筑"三型人才、三种经历"多元成长路径等举措,为本科生打下宽厚知识基础和深厚的人文底蕴,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发掘自身创新潜力。
三、研究生教育
上海财经大学是中国学位制度建立以来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79年批准招收硕士研究生,1981年获得博士学位授权,具有全国首批国家级重点学科——会计学专业,是全国首批开展应用类文科研究生试点单位之一,首批在社会学科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院校之一,首批培养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试点院校之一。2002年于香港设立研究生教学点,成为最早在境外开展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的内地高校之一,2011年9月成立研究生院。
学校共有1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位授权点涵盖7个学科门类,涉及15个一级学科。
近年来,研究生院紧紧围绕学校创建"财经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的发展定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面向全球经济治理最前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面向人民群众新需求,面向国家治理大战略,加快一流学科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推进研究生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研究生教育新十大行动计划为着力点,全面实施上海财经大学一流研究生培养综合改革,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和民族精神,富有创造力、决断力及组织力的卓越财经人才。
四、招生
本科生招生简介
上海财经大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拔和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多年来优化生源质量、完善选拔机制、规范操作程序,认真做好我校高考统招及保送生、自主选拔、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员等各类优秀学生的选拔工作,并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开展贫困定向、农村单独招生、民族预科生、港澳台学生招生。
近年来,我校在各个省份录取生源质量稳居前列,文科录取分数线全国排名第七位,近90%的省份文科录取学生省内排名在500名以内;理科录取分数线全国排名第十一位;近80%的省份理科录取学生省内排名在1500名以内。我校在上海文科、理科分数线多年维持"文三理四"的排名。
研究生招生简介
上海财经大学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七个学科门类中招收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在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资产评估硕士、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15种专业学位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上海财经大学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基本原则,不断优化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招生结构。以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为核心,不断探索创新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稳步推进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改革,切实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脱颖而出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进一步提升研究生生源质量。